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盘,国芳集团(601086)报收于5.37元,上涨10.04%,涨停,换手率4.14%,成交量27.54万手,成交额1.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国芳集团11月29日涨停收盘,收盘价5.37元。该股于9点44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4471.04万元,占其流通市值1.25%。资金流向方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26.71万元,占总成交额29.19%;游资资金净流出1793.02万元,占总成交额12.38%;散户资金净流出2433.7万元,占总成交额16.8%。
公司公告汇总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主持人:独立董事李宗义
参会人员:独立董事李宗义、洪艳蓉、李成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金昌国芳广场项目原经营主体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变更为兰州国芳拟设的全资子公司【金昌国芳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并签订《之补充协议二》就经营主体重新约定。该事项所涉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主体及架构的调整,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形。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公司向子公司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定发展。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甘肃杉杉截至目前尚未归还公司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其借款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
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第六次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00
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应到委员三人,实到委员三人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该议案所涉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主体及架构的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公司15楼会议室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金昌国芳广场项目开业运营,拟由兰州国芳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金昌国芳广场项目。拟将金昌国芳广场项目原经营主体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变更为兰州国芳拟设的全资子公司金昌国芳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并签订《之补充协议二》就经营主体重新约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为推进甘肃杉杉运营管理的顺利开展,公司对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5,000.00万元财务资助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约定利率收取利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芳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公司15楼会议室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是在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确保项目经营的资金保障及甘肃杉杉稳定发展,公司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将其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5,000.00万元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国芳集团: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国芳”)与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芳置业”)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租其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30区上海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国芳万和城B1幢的商业地产,租赁建筑面积约27,643.14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芳集团: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对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5,000.00万元财务资助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交易性质: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8,500.00万元。-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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